竞选公告
根据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规定,就生产基地秋冬装工作服(夹克)进行竞选,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。
一、竞选项目编号:DHZB2019051002
二、竞选内容、用途、简要技术要求:
本次数量:预计6000件。
本次公开招标为生产基地秋冬装工作服(夹克),预计6000件。希望有资质且有意向的厂家按照格式参加报名,负责人邮箱zhong_binfeng@dahuatech.com。
资料提交格式 如下:
供应商名称 | 性质 | 公司规模 | 成立时间 | 主要客户 | 供货周期 | 账期 | 其他 | 联系人 |
贸易 | 注册资金: | 2018年 | 浙江华数、贝达药业、农夫山泉、康师傅等 | 姓名: | ||||
公司人数: | 电话: | |||||||
2018年营业额: | 邮箱 | |||||||
生产 | 注册资金: | 2011年 |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 东方航空杭州疗养院 | 姓名: | ||||
公司人数: | 电话: | |||||||
2018年营业额: | 邮箱 | |||||||
贸易 | 注册资金: | 2008年 | 浙江省行政中心超市 杭州联华华商 | 姓名: | ||||
公司人数: | 电话: | |||||||
2018年营业额: | 邮箱 |
要求:
1、 质量要求:满足大华要求,送样确认通过。
2、 具备自制能力。
三、竞选人的资格要求:
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/境外,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或经国内独立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(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书),且注册资本在人民币100万元(含)以上的,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,并在人员、设备、质量、交期、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招标结果的能力。除特别注明外,这些资格、资质、业绩均系投标人本身所拥有的权利权益。
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资格要求:
(1)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、生产设备、产品检测能力,有3年以上同类产品生产经验。
(2)设计制造过或代理销售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、相同型式、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,且有完整的质量体系和配套质量人员、设备。
(3)取得国家法律、法规、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。
(4)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。
(5)近三年内投标人单项合同必须有以上的相关业绩。同时履约情况好,服务及时,用户满意度高;
(6)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。
(7)不接受联合投标。
(8)中标企业必须签署我司版本的《物料采购框架协议》,且不允许更改,此项为投标门槛项。
(9)收到招标邀请及招标文件后,无故缺席者:6个月内不得参与我司采购招标;中标后弃标者: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。
(10)投标正式结束并宣布中标供应商后:未中标方15个工作日之内退还保证金;中标方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,直至确认不再合作或者本次投标有效期结束后退还。
(11)本次招标账期门槛为电子银承180天。
四、竞选形式
本次竞选的形式为公开竞选。
五、竞选时间及地点
竞选报名截止时间: 2019/06/10 17:00:54
竞选时间: 2019/06/21 14:00:54
竞选地点: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81号。
备注:以上时间为我公司计划时间,具体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
六、联系方式
单位: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
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滨安路1181号
联系电话: 18958106013
联系人: 钟先生
Email地址: zhong_binfeng@dahuatech.com
七、竞选须知: 出现以下情况,将列入我司黑名单且永不启用
1) 竞选过程中贿赂我司人员,我公司规定将处罚该供应商涉及金额的10倍作为违约金,同步取消合作列入黑名单永不启用,并给与举报人员奖励相应金额的5倍。
2) 供应商/个人在竞选中,有恶意虚报、串标等保证金将不予以返且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库永不启用。
3) 竞选结果未公布前,禁止参标供应商向我司相关人员询问竞选中标单品、价格等信息。
4) 若中标后不能按照中标价格执行、不按双方达成一致的标准及合同条款执行等违约情况,将立刻停止合作,保证金将不予以返还且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库永不启用。
5) 产品资质证件、发票造假。
八、投诉渠道:
内审部举报途径为:
投诉举报电话:0571-28816326
投诉举报邮箱:jbrx@dahuatech.com
通讯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9号A6楼内审部
邮政编码:310052